杭州社保代理、上海社保代理全国热线:400-656-0878
杭州社保代理、上海社保代理杭州热线:0571-88210754
杭州社保代理、上海社保代理上海热线:021-64307632
杭州专业人事代理、社保代理、社保挂靠、人事外包、杭州人才派遣、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公司 杭州专业人事代理、社保代理、社保挂靠、人事外包、杭州人才派遣、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公司
人事外包,社保代理,劳务派遣
人事外包
人事外包,社保代理,劳务派遣
 
人事外包,社保代理,劳务派遣 企业人事外包-什么是人事外包
人事外包(HR Outsourcing Managed Service)即企业将人力资源管理中非核心部分的工作全部或部分委托人才服务专业机构管(办)理,但托管人员仍隶属于委托企业。这是一种全面的高层次的人事代理服务。more...
关于调整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

关于调整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单位

为保障工伤人员生活护理的需要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工伤护理费,下同)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下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含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中,在20101231日前已按浙劳险[1999]333号文件、国务院令第375号令规定享受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二、调整办法

(一)生活护理费调整办法

上述相关人员的生活护理费,以各统筹地201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办法

上述相关人员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调整后,每名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统筹地201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调整时间

本次调整从201111日起执行。

四、资金渠道

本次调整所需经费,均按原渠道解决。

 

(此件公开发布)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评论 时间: 2011-6-22 9:11:21 作者: nana 点击:
相关资讯: